隨州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將于7月23日全面啟動,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申請辦理助學貸款!與往年相比,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范圍進一步擴大,貸款辦理將更加簡潔方便。
一、辦理時間 1.續(xù)貸學生(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繼續(xù)申請的學生):7月23日-8月9日 (雙休除外) 2.新貸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2日-9月6日(雙休除外) 提醒:為避免出現(xiàn)秩序混亂、長時間排隊擁擠,請續(xù)貸學生和新貸學生分別按規(guī)定時間申請貸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續(xù)貸的學生,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說明情況后,可在8月26日-9月6日期間補辦。 二、貸款金額 按照國家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辦理政策變化 為確保貸款順利,有幾個變化建議家長和學生注意: 1、助學貸款的覆蓋面擴大 2019年申貸范圍:“被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相比往年,一是學校范圍擴大,學校新增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和會計學院。二是學生范圍擴大,學生除全日制本??粕?,新增預科生。三是明確了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共同借款人年齡放寬 2019年共同借款人條件變化部分“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無年齡限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續(xù)貸時,如未更換共同借款人,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019年明確了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父母時不受年齡限制,在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學生父母的情況下,只要在首貸時符合年齡要求,后續(xù)不更換共同借款人,不受年齡限制。即在續(xù)貸受理時,只要借款學生不提出更換共同借款人,不用考慮共同借款人年齡。 3、資格認定簡單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jīng)濟困難資格認定政策由高校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予以證明的環(huán)節(jié),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通過預申請的首貸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資格認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前往入學前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xù)。續(xù)貸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前往入學前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續(xù)貸手續(xù)?!?/font> 4、申貸材料簡化 2019年申貸材料“借款學生首貸材料為“2+3”,即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各一份,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申請表》和戶口簿原件各一份(未參加預申請的首貸學生還需要《認定表》原件一份)。借款學生續(xù)貸材料為“1+1”, 即辦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一份,《申請表》原件一份”。我省2018年已經(jīng)實現(xiàn)助學貸款合同電子化全覆蓋,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貸材料極大簡化,所有申貸資料均無需復印件,只需攜帶原件現(xiàn)場辦理即可。 四、現(xiàn)場辦理地點及電話咨詢 申貸學生對貸款政策如有疑問,可以隨時撥打國家開發(fā)銀行全國統(tǒng)一咨詢電話95593咨詢或登錄“湖北省學生資助網(wǎng)”或“國家開發(fā)銀行”網(wǎng)站了解有關政策。隨州辦理生源地貸款分別為: 隨縣戶籍學生在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隨縣新縣城炎帝大道與振興路路口隨縣教育局211室)辦理,聯(lián)系方式0722-3339193; 廣水市戶籍學生在廣水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廣水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聯(lián)系方式:0722-6233510; 曾都戶籍學生在曾都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隨州市曾都區(qū)教育局一樓)辦理,聯(lián)系方式0722-3590469。 五、具體辦理流程 續(xù)貸學生:登錄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tǒng)(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續(xù)貸聲明,待高校審核。并準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無需加蓋公章)和辦理人身份證原件1份。 新貸學生: 1、已通過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如在校生學生證遺失,由學校開具《學生在校證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代替);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2、沒辦理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簽字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如在校生《學生證》丟失,由學校開具《學生在校證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學生證》);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以上材料不需要準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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